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坚守金融工作的初心本源,不断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努力为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继续实现了稳健发展。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定金融发展政治方向。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组织写入《公司章程》,把党委会审议作为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会集中学习,组织全行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和主题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我行《大兴安岭农商银行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把握意识形态的正确发展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继续深化市场化的公平公正公开选人用人机制,搭建员工教育“三大平台”,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满足金融需求,助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要求,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过渡期政策,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信贷支持力度不减,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聚焦“主业重塑工程”,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支持当地乡村经济发展,开展粮食收购客户评级授信工作,以耕地、粮食收储情况为核心要素,建立“粮食生产-收购”一体化台账,全面掌握全辖农贷市场情况,截至2023年末,我行完成授信2户、授信金额5,500万元,用信1户、用信金额1500万元。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工作,切实提升乡村金融服务可得性便利度,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此项工作于2023年5月全面完成,我行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137户、授信金额6329万元。截至2023年末,用信6户、金额3590万元。
(二)助力千企万家,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重点产业基地、百大项目建设、重要物资供应等相关企业提供精准融资服务,积极主动对接名单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通过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金助民营小微”及“回头看”等银企对接等活动,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金融需求情况,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围绕我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大力支持七大产业、双寒经济发展,助力北药、野生浆果等林下资源发展,通过提供合理授信和精准投放,有效解决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
(三)有序推动金融服务队工作,纾难解困成效显著。我行做为大兴安岭金融服务队具体工作开展单位,在省联社领导下,带领各成员银行紧扣支持企业主题,通过建章立制、企业调研、集中攻关等方式,积极推动工作开展。结合本地区经济特点、产业结构和资源禀赋,多方位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为企业纾难解困见实效。截至9月末,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队自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9万余笔、贷款金额130.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发放79.9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发放61.5亿元。下一步将充分发挥金融服务队机制作用,全力满足项目、企业资金需求,保障我区经济稳健运行。
(一)健全风控体系,防控重点风险。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监管要求,认真研究经济金融形势,加强风险形势预判,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策略,不断强化风险管理机制运行,增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确保守住风险底线,促进全行业务稳健发展。截至2023年末,资本充足率15.03%,不良贷款率3.95%,拨备覆盖率222.64%,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三会一层”和前中后台风险防控三道防线充分履职。设定信用风险限额、市场风险限额和流动性风险限额等类别风险限额及管理流程,全面实施风险限额管理;进一步完善风险合规政策体系。
(二)锻造合规文化,推进全员合规。完善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定期检视部门风险热度及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聚焦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强化落实问题整改和管理措施,促进把依法合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组织学习省联社整理的近年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专项培训,提升案件防控意识。积极践行银行社会职责,大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个人信息保护和防诈骗能力。
(二)聚焦金融权益保护。重新修订了《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制定了《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消费投诉处理实施细则》《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办法,以制度形式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畅通投诉渠道,人工服务专线(96388)7*24 小时接受咨询、投诉服务,全年共受理投诉50件,其中国家金融监管局转办49件,省联社金融消费投诉系统1件,业务类别涉及借记卡使用、个人贷款类、电子支付等类型。所有件均及时妥善处理办结,办结率 100%。
黑公网安备2327230200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