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第五十六条和《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况
本行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允原则及回避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规定。2025年一季度,本行关联交易3笔,余额9,700.00万元,全部为涉及贷款的表内授信业务,其中,重大关联交易2笔,余额9,400.00万元,一般关联交易1笔,余额300.00万元。
二、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上述关联交易中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符合监管规定。
特此公告。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