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简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
2.贷款对象: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贷款条件:
(1)借款人依法设立,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年检手续,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相关政策;
(4)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5)借款人财务状况较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明确的、合法的还款来源;
(6)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
4.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5.担保方式:对于资信水平较好的企业,可以提供信用贷款。对于不符合信用贷款申请条件的企业可发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方式。